涉及部队人员时,投诉和报警可以同时进行



部队门岗或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帮助维持现场秩序,但门岗不能替代公安机关处理正在发生的暴力、非法拘禁或性侵;对方如果要求你删除记录、交出手机或签下“自愿离开、互不追究”等文件,不要在压力下照做。



受害者陈述事实时,应先讲客观行为,再讲损害结果和证据,避免只用“欺负”“针对我”等概括词,方便接报人员判断是否存在暴力、威胁、拘禁、猥亵、毁坏财物或其他违法行为。



不同欺负行为对应的处理重点



遭遇多人围堵或欺负时,受害者应先把自己移动到门卫室、公共道路、商店、医院或其他有监控和第三人在场的地方,不要单独返回宿舍、车辆或偏僻区域取物品。



涉及部队人员、营区工作人员或随行人员时,受害者可以向所在单位的负责人、政治工作部门、纪律检查或保卫部门反映,也可以直接向事发地公安机关报警;当单位❤️内部处理与人身安全发生冲突时,应优先选择能够保证安全和独立调查的外部渠道。



举报/反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