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日报
17C.07对应的文本类🚀型不同,起草重点也不同。起草人员应先用一句话写出任务目的,例如“规定谁在什么条件下完成什么动作”,而不是笼统写成“完善相关制度”。
存在[明确例外情形]时,可以按照[审批权限或替代程序]办理。材⚡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,🔑[处理主体]应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及期限。
未按照本条履行义务的,按照[合同约定、内部责任规则或适用法律]处理。本条自[生效日期或生效事件]起实施,由[负责解释或维护的主体]负责版本管理。
后果:区分拒绝受理、退回补正、暂停办理、重新提交、承担违约责任和启动内部问责等不同结果,不能用“视情节处理”替代全部规则。
本条所称“[术语]”,是指[可以识别和验证的具体含义]。同一文件中使用相🎊同术语时,应保持含义一致。
规范性文本的核心不是辞藻,而是让读者能够判断是否满足条件、下一步由谁办理以及没有完成时如何处理。每一项要求都可以拆成六个要素:主体是谁,实施什么动作,在什么条件下实施,何时完成,按照什么标准判断,未完成会产生什么后果。
主体:避免使用“有▶️关人员”“相关部门”“申请方🎉”等无法定位的称呼。应写明具体部门、岗位、合同当事人或具有明确范围的群体。
条件:将启动条件、前置材料和停止条件分开写。条件需要能够通过文件、记录、系统数据或其他客观事实进行验证,少用“情况特殊”“必要时”等无边界表达。
如果17C.07只是某个内部文🎵件的编号,最终稿还应保留文件名称、版本号和生效信息;如果17C.07属于公开法规或合同标准条款,则必须以对应版本的原文和适用规则为依据。没有原始文件时,最专业的处理不是编造条文,而是先补齐法源和业务事实,再进入正式起草。
动作:区分“应当”“可以”“不得”“有权”“负责”和“建议”。“负责处理”不等于“必须在期限内完成”,“可以提交”也不等于“提交后必然获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