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考消息
法律文书中的事实不是越多越好,而是要与请求事项存在明确关系。起草前可以先制作事实清单,把材料中的信息分为主体、时间、地点、行为、结果、损失和证据七类,再按照发生顺序排列。这样能够减少遗漏,也便于发现前后矛盾。
法律文书起草的基本顺序是“先明确用途,再核实事实;先确定请求,再组织理由;先搭建结构,再逐句审校”。不同文书的格式可能存在差异,但主体信息真实、事👍实叙述清楚、请求具体、依据适配、证据能够印证,是判断文书质🔑量的共同标准。
涉及诉讼时效、管辖、财产保全、证据期限、强制执行、劳动争议或公司治理等专业问题,不能仅凭通用模板作出判断。应结合具体事实、程序节点和现行规则核验;当文书可🍀能直接影响实体权利或程序权利时,最好由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复核。
完成初稿后,建议至少进行一次“事实审校”和一次“形式审校”。事实审校由材料出发,形式审校则从接收要求和文书结构出发,二者不能相互替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