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至25分钟找到真正需要的东西



事实记录只回答“发生了什么”,例如“对方在晚上十点后没有回复”“会议上有人否定了我的提案”“我看到那条旧消息”。“对方根本不尊重我”“我在所有人面前都失败了”属于解释或评价,需要另行标记。



完成30分钟的“拆”心裂肺后,不建议立刻反复阅读所有记录。可以用三句话结束书写:“事情目前到这里;我的感受是真实的,但不等于全部事实;我下一步先照顾安全和基本需要。”记录涉及他人隐私时,应妥善保存,不要在情绪高涨时直接发布或发送。



强烈情绪整理不适合在完全失去控制时独自完成。出现持续解离💡感、无法辨认时间地点、反复闪回、严重失眠,或已经产生自伤、伤人念头时,应停止书写,移开刀具、药物等危险物品,前往有他人在场的安全环境,并联系当地急救、危机干预或心理专业服务。



先写事实,不替任何人补充动机



事实越具体,情绪越容易被看清。记录时可以使用三列:可确认的行为、我的推测、仍然未知的部分。未知部分不必马上填答案,保留空白本身就是对不确定性的承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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