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事人受到惊吓后,如何减少二次伤害



如果这是现实遭遇,当事人应先离开对方控制范围,再向司机、乘务人员、附近乘客或警方求助;不要✨因为担心尴尬、⭐害怕被质疑,就放弃记录时间、线路、站点、车辆特征和涉事人员外貌。



向司机、公交公司或警方求助时怎么说



当事人不必为了取证而继续🤔与对方接触,也不建议追踪🌈对方到偏僻地点。证据的价值在于帮助定位事件,不应以增加二次伤害为代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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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周围乘客💡:“☀️请帮我站在旁边作证,我刚才被这个人摸了,请陪我到司机处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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